國立故宮博物院 National Palace Museum(另開新視窗) 主形象圖_失落的疆域—清季西北邊界變遷條約輿圖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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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總結
北洋政府時期,外交部政務司曾經繪製前清西北邊界地圖,計有「西北中俄迭次分界圖附沿革」(上、下兩張)及「烏里雅蘇臺全圖」、「科塔新舊定界合圖」、「新疆塔城西南中俄定界圖」、「伊犁中俄新舊界合圖」、「新疆喀什噶爾中俄定界圖」等五張西北邊界分段地圖,這些地圖是參考「塔城界約」與「中俄改訂條約」,以及相關子約重新繪製而成。根據這些地圖,清廷在同光時期西北失落的土地約計五十多萬平方公里。
烏里雅蘇臺全圖(二檔)(另開新視窗)

烏里雅蘇台全圖

民初
縱78.5公分 橫51.5公分
北洋政府時期,當時的外交部政務司曾經繪製前清時期中俄西北邊界共計七段地圖,本圖方位上北、下南,依據圖右上方的文字說明,為中俄西北邊界第一段,即由圖左下方的柏郭蘇克至圖右上方的沙賓達巴哈止。在本圖右下方的「例言」第一條稱,「本圖根據勘界大臣奎昌所繪烏屬定界圖為藍本,按該圖係當時隨奏摺坿呈之圖,圖上有鈴印及簽字等」。查此段邊界當時是由烏里雅蘇台參贊大臣榮全與俄國官員勘定,奎昌負責勘定塔爾巴哈台段的界址,編者稱此圖是參考奎昌所繪烏屬定界圖,疑似錯誤,應是參考榮全所繪「烏里雅蘇台中俄邊境建立牌博圖」內容,再重繪此圖。
伊犁中俄新舊界合圖(另開新視窗)

伊犁中俄新舊界合圖

民初
縱61公分 橫101.5公分
清廷根據「中俄改訂條約」,派哈密幫辦大臣長順擔任伊犁段分界大臣,與俄官實地勘分喀拉達坂至納林廓勒之兩國界址後,雙方簽訂「伊犁界約」,此圖是北洋政府外交部根據此約內容繪製而成,因原繪簽印界圖正本遺失,所以繪製此圖的編者是以長順在奏摺中所附呈的地圖(即「伊犁中俄定界圖」)為參考藍本重繪而成。由圖上說明得知此圖為「中俄西北邊界第五段分圖」,編者所繪為一套完整的中俄新疆界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