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
1913
1915
1919
1927
1931
1934
1938
1939
1941
1945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投降,先生被列為B級戰犯,無法歸台,此後長期旅居日本。 於東京銀座開設「萬寶倉」寶石貴金屬美術骨董店,與同業間互動良好,復將東京的寶石、貴金屬轉賣台灣,獲利甚豐。
1946
1950
1952
以光琳掛圖、石佛像等文物,與根津美術館所藏三尊大型明代鎏金坐佛像交換。 購得日本平安時代木雕菩薩立像〈日本重要文化財〉
捐贈銅鎏金造像三百五十八件予國立故宮博物院;捐贈北魏銅鎏金造像一件(日本重要文化財)予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舉辦「法象威儀-彭楷棟先生捐贈文物特展」。
九月,捐贈石雕四面像一件予國立故宮博物院。 十一月廿四日,先生仙逝,遺命將銅鎏金造像四十八件贈予國立故宮博物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舉辦「法象風規-彭楷棟先生遺贈文物特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