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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逐於東亞海洋之上
海上爭霸的利器
| 新航路與新大陸的發現,開啟爭奪海上霸權的近代世界,船舶取代馬匹成為主要的爭霸工具,船舶先進或落後是決定成敗的關鍵。
| 明代中國能建造鄭和下南洋的大型「寶船」,但海禁政策使造船業式微,技術退化,船體越來越小,質量也趨於下降。這和西歐列國因爭霸大洋而促進造船業的歷史進程截然不同。
十七世紀中國人用的船隻,西方文獻稱為junk,即中式帆船,可能是「船」的閩南話發音,日本文獻寫作「戎克船」。船﹙ junk
﹚有單桅和雙桅之分,二桅以上均稱雙桅,這種船才可以交通外洋。
日本朱印船與中式帆船類似,十七世紀以後,德川家康的外事顧問英國人三浦按針(William Adams)引進歐洲的造船技術而加以改良。
十七世紀葡萄牙人和荷蘭人所用的歐式帆船,馬來人稱為kapal,是「大船」的意思,東南亞閩南語系 | 華人譯作「夾板船」。這種帆船噸位大,甲板數層,吃水深,船身兩側設計兩排以上的砲門,東印度公司有的船隻多達80門砲。
《明史•外國傳》說荷蘭人的利器是巨舟大礮。船身長30丈,廣6丈,五桅,後為三層樓。船身兩旁設小窗置銅礮,桅下置二丈的鐵礮,一發射可以洞裂石城,震動數十里,中國人稱作「紅夷礮」。
中國人對夾板船的印象是船隻高大,兩邊遮蓋堅固,火砲利,對之無可奈何。但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根據十七世紀荷蘭和中國的海戰記述,中式帆船對付荷蘭的堅船利砲是用火船衝擊使之著火,或以善泳者貼近船身向甲板丟擲火罐引爆。鄭芝龍就曾利用火攻戰術在漳州河口打敗荷蘭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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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歐人東來殖民,在佔據的地點建築城堡要塞,砲是兼具防禦與攻擊的威力武器,士兵的火繩槍及防身的手槍是決勝的利器,另外地圖、航海圖和各種航行儀器也是爭霸不可或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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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爭霸的終極目的在壟斷商業利益,故貨艙容量、安全及乾燥度也是重要的因素。這些方面的進步,西式帆船是超過中式帆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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