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聲明稿
有關獨○兕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睛○隆中股份有限公司及優○魯工作室等,近日因違反本院《數位物件利用管理要點》及《數位物件利用切結書》等僅授權圖像於網際網路使用規定,經查核屬實。本院自112年10月16日起,終止對該三家公司之圖像授權關係,已繳交之權利金亦不予退還,已取得之圖像檔案應刪除並停止使用,另該三家公司2年內不得再向本院提出數位物件利用申請。
本院相關發函資料說明如下:
一、 本院前以112年8月10日台博行字第1120009662號書函同意「毛公鼎」等8張圖像授權予獨○兕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今以112年10月16日台博行字第11200117751號函終止授權關係。
二、 本院前以112年8月15日台博行字第1120009899號書函同意「唐人宮樂圖」等6張圖像授權予睛○隆中股份有限公司,今以112年10月16日台博行字第11200117752號函終止授權關係。
三、 本院前以112年8月21日台博行字第1120010177號書函同意「翠玉白菜」等6張圖像授權予優○魯工作室,今以112年10月16日台博行字第11200117753號函終止授權關係。
本院特此敬告國內外民眾及廠商,支持合法智慧財產權益,勿輕信不實廣告推播,以免誤觸法規損及自身權益。倘有文物圖像使用需求,應循正規途徑尋求合作或可善加利用本院open data資料開放平台(https://theme.npm.edu.tw/opendata/)之免費圖檔,下載所需以為使用。
新聞聯絡人
國立故宮博物院 新聞聯絡人 楊婉瑜 (02)2881-2021#68900 Email: yuyang@npm.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