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清點
本院文物多次播遷,亦多次點查。最早的清點,為遜清溥儀出宮後,清室善後委員會接收宮中收藏,作過仔細的清查。其後,文物南運存放上海,於民國22年(1933),新任院長馬衡先生就職後,作了一次澈底的點查;點查工作持續到民國26年(1937)6月方告結束。此次點查編印的存滬文物清冊,極為重要,成為以後南運文物的原始清冊,考稽所有文物品名、數量、狀況的依據。
其次,兩院文物運臺後,安頓於臺中霧峰北溝期間,民國40年(1951)6月成立兩院存臺文物清點委員會,延聘學者、專家為委員,進行重編箱號、抽查箱內文物,工作一直到民國43年(1954)結束。這次清點也編製了一套「點查清冊」,成為存臺兩院文物的原始清冊。
民國78年(1989),故宮建請行政院出面,委由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主辦,敦聘社會學者、專家40餘人,組成委員小組執行,進行全院藏品文物的清點檢驗 ; 歷時兩年餘,至民國80年(1991)5月完竣。此次距離上次清點已經35年,於是利用此一機會,也完成了藏品文物登錄號籤張貼,文物建卡照片攝照,以及文物保存狀況的瞭解,對於藏品管理具有更進一步的意義。
民國90年(2001)起,鑒於歷年來文物陸續增添,院方除採取不定期抽點,進行典藏文物全面性之點驗與核對之外,並為確實執行藏品登錄管理業務,自民國97年(2008)10月6日開始辦理院藏文物盤點,至民國101年(2012)4月27日結束,歷時3年7個月,順利完成。
(2019.06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