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成果報告表提交: 申請學校於參訪故宮後三個月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 交參訪心得成果報告表(如附件三),供本院進行後續學童參訪方案參考,本院亦會於官網上公告各校成果報告,供其他學校安排參訪課程之參考資料。
申請與參訪時段: 本案自109年6月15日上午9時開放申請,學校參訪時間為109年10月5日至110年1月31日,可申請時段為: 週一至週五9:30、10:30、13:30、14:30,週六10:30、11:30,每時段申請人數限30人。申請學校及名額將由本院審查,優先以未參加過師生為主。
* 專案詳細內容,請詳閱活動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