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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列印
一、適用法令
性別平等工作法 (112.08.16)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113.01.17)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113.01.17) 性騷擾防治法 (112.08.16)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113.03.06) 性騷擾防治準則 (113.03.06) 國立故宮博物院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 (114.03.20) 國立故宮博物院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要點(114.03.20) 國立故宮博物院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114.03.20) 國立故宮博物院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培訓及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二、重要函釋
如於事後始知悉所屬公務人員於過去考績年度內有性騷擾、職場霸凌等違法失職行為,經調查屬實後擬予懲處,仍請依本部民國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1094946775號令等相關規範辦理(114.02.20) 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114.01.06) 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一條鞭處長、主任涉職場霸凌事件之申訴處理及管轄權責一事(113.12.11) 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2-3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上級機關(構),於公務人員遭受性騷擾,且行為人為鄉、鎮、縣轄市公所最高負責人,應為其自治監督機關,即縣政府。(113.10.15) 有關性騷擾防治法所稱政府機關(構)範疇一案(113.08.22) 有關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案件之處理疑義一案 (113.04.22) 有關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之人事、主計、政風一條鞭處長、主任涉職場性騷擾事件時,其申訴處理及雇主定義一案 (112.09.12) 公務人員就性騷擾事件,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相關事宜 (100.04.14)
三、參考指引
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勞動部製) 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保訓會)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裁處流程指引(衛生福利部製) 職場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流程圖(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 性騷擾事件受理申訴、調查及處理程序流程圖(衛生福利部製) 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常見人事案例-性騷擾申訴流程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 常見人事案例-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處理流程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